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段)项目-树木迁移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10

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现对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段)项目-树木迁移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段)项目-树木迁移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ZZC2606221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31037679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23号

代理机构: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01313913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四村工业区二路2号(领空间)108室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四、项目概况:乔木迁移一共533株,其中胸径5-10cm的有46株、胸径10-15cm的有210株、胸径15-20cm的有208株、胸径20-25cm的有40株、胸径25-30cm的有17株、胸径30-35cm的有5株、胸径35-40cm的有2株、胸径40-45cm的有3株、胸径45-50cm的有1株、胸径60-65cm的有1株。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规模: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如有)、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沙堤路(大富村至市桥三桥段)项目-树木迁移养护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最高投标限价:1,443,594.91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计划总工期:15日历天。

八、公告发布日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启投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30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7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四村工业区二路2号(领空间)108室(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

2.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以下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统一采用A4纸编制,单面复印),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填妥并盖章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四村工业区二路2号(领空间)108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启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1日9时30分。

开启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四村工业区二路2号(领空间)108室。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园林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信息并截图证明。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只接受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竞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二、中标结果将在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zhongzicai.com/)等媒体公示,并视为有效送达。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项目为非电子评审,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如投标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符,以投标纸质文件为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31037679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23号

十五、本公告在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zhongzicai.com/)等媒体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其他事宜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竞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代理名称: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委托近两年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版本所有 © 2026 中资采(广州)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242767602  Email:zzc251028@163.com   技术支持:上海丰花网络